内容提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论述了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平安校园”的关系,以及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应该着重抓好的工作。
关键词:和谐社会 平安校园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做出了一系列重要理论阐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些重要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认真学习党中央的这些重要理论,深入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当前我省广泛开展的建设“平安校园”活动之间的内在关系,对于我们做好高校保卫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
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它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近目的和利益”,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来”利益。它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才能充满活力。
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显然,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什么是安定有序?“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同上)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前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平安校园”正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在高校的具体实践,是高校发展的基本前提,是高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保持学校安定团结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工作内容。
近年来,我国高校建设取得了具大成就:招生数量不断扩大,办学层次明显提高,各学校普遍加大了硬件建设力度,教学条件得到改善。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也得到了加强:各级领导对安全稳定工作普遍重视,规章制度逐步完善,保卫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技防建设发展快、效果显著,社会环境有所改善。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高校的快速发展,各种深层次矛盾开始暴露,高校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现在我国高校的现状,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质量上都还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高校管理水平滞后于硬件的发展,不能适应学校的发展要求;各种社会矛盾在学校有所反映,有的甚至还十分激烈。同样,在“平安校园”建设上、在治安形势上,也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隐患:一是个别部门领导和少数师生对建设“平安校园”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总认为这是哪个部门的事,与已无关;二是个别部门领导和少数师生在安全问题上存有很大的侥幸心理,总认为事故不会发生,即便万一发生了,也不会摊到自己头上;三是有的单位不认真执行安全制度,安全隐患始终不断;四是高校的周边环境普遍存在隐患;五是社会矛盾在校园内引发治安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安全稳定工作带来了新的理念、新的认识。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看,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重要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内容。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不能简单地就稳定谈稳定,必须把安全稳定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更大、更高的目标中去研究和部署,以促进和谐指导维护稳定工作,以能否实现和谐检验安全稳定工作。一个治安混乱、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社会冲突经常出现的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一个不能保持安全稳定的学校,教学科研必然要受到影响,发展也得不到保障。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平安校园”建设对学校发展稳定的重要性,要认识到建设一个平安校园就是在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的细胞。相反,如果一个学校不平安,也就是给和谐社会制造了一个癌细胞。
做好“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紧抓住以人为本、维护公平、规范秩序三个着力点,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维护稳定工作的水平。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以人为本”。
从师生中求平安。建设“平安校园”,说到底是为了更好地培养教育学生,在制定制度、执行制度中,要充分尊重师生、理解学生。保卫处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平安校园”建设的主力军,在日常工作中,更要把师生的利益放在首位,以自己的行为求得师生的理解和配合。在基础防范的三项内容——物防、技防、人防中,要始终把人防放在首位,“警力有限,民力无限”,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齐心协力保学校一方平安。
二、提高师生认识。
学校是否平安,与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有关系,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活在安全文明的环境中,为了我们个人的幸福生活,学校要平安;学校要发展,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社会要平安;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的体现。社会和谐——校园平安——师生幸福,建设“平安校园”个人受益、学校受益、社会受益,总之是“校园平安,人人受益”。学校的平安与每个师生的行为有直接关系,只有全校每个师生员工都做到了时时平安、事事平安,我们的校园才会真正平安。因此,建设“平安校园”决不是哪个部门的事,也不是哪些人的事,而是全院师生员工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平安校园,人人有责”。
三、严格规章制度。
“平安校园”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抓落实。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对“平安校园”建设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我院也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了相应措施,这些规章制度就是我们建设“平安校园”的依据和目标,抓好落实,就是要落实这些制度。哪个单位制度落实的好,哪个单位就安全,哪个单位制度不落实,哪个单位就会出事故,这是被实践一再证明了的。
四、加大奖惩力度。
对于思想重视,措施到位,在“平安校园”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从精神上、物质上给予奖励。对于责任心不强,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严惩不待。只有奖的让人心跳,罚的让人心痛,才能形成建设“平安校园”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内外协作。
学校不是一块净土,社会矛盾必然会反映到校内,从我校的情况来看,几起影响较大的刑事治安案件都是校外人员引起的。因此,要加强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的联系和配合。涉及社会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求得社会力量的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学校的负面影响。学生的反常行为,要主动向亲友通报,共同做工作,把各种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灾难性事故。
2005年7月
作者简介:初俊香,1953年出生,泰山医学院保卫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