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报警电话
济南主校区:
0531-59556110
泰安长城路校区:
0538-6229110 6233110
济南历下校区:
0531-82629110
部长信箱:
bwc@sdfmu.edu.cn
安全保卫部消防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校(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和内部消防组织网络;
三、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四、依据法规组织学生、教工学习防火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业务技能培训;
五、配合驻地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六、加强消防器材、设施设备运行检查,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及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校(院)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重点部位的动火审批;
九、负责校(院)内的交通规划、施工,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和台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项目进行消防验收;
十二、负责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检查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